公示(DSA)环境影响报告表5

发布时间:

2021-01-26 00:00

6、工作人员及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每年250天,每天工作8小时,实行白班单班制。

人员安排:本项目DSA机房辐射安全的管理科室为放射科,DSA使用科室为心血管内科,开展血管造影介入手术。机房配置1组辐射工作人员,每组人员为1名手术医生,1名助理医生,1名护士和1名控制室操作人员,均为已有辐射工作人员,不承担其他辐射设备操作工作,不存在辐射工作人员交叉使用的情况。工作人员设置情况见表1-4。

表1-4  机房辐射工作人员设置情况一览表

机房名称

机房所在位置

辐射工作人员人数

辐射工作人员来源

OR7I手术室

业务综合楼5层

1组共4人:每组1名手术医生,1名助理医生,1名护士,1名控制室操作人员。

现有辐射工作人员

 

7、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其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项目选址、外环境关系、布局合理性及实践正当性分析

1、项目外环境关系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东路9号四川省建筑医院新院区业务综合楼5层放射科OR7I手术室内。医院东北侧为曹家巷街及已建恒大曹家巷广场;西北侧为马鞍街及外曹家巷-28号院;西南侧为星辉东路,西南侧48m处为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东南侧18m处为在建恒大曹家巷广场。医院周围交通便捷,能为周围居民提供方便的就医设施。四川省建筑医院新院区外环境关系和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本项目DSA机房位于医院新院区业务综合楼5楼东侧,机房西北侧和东北侧50m范围均在医院大楼内,机房距离东北侧已建恒大曹家巷广场约68m,距离西北侧外曹家巷-28号院约56m,距离西南侧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约48m(高差0m),距离东南侧在建恒大曹家巷广场18m(高差0m)。

四川省建筑医院新院区已取得“成环建评[2016]42号”文批复,医院整体项目选址合理性已在相关环评报告中进行了论述,本项目仅为医院整体项目的配套建设项目,不新增用地,且建设的DSA机房为专门的辐射工作场所,有良好的实体屏蔽设施和防护措施,产生的辐射经屏蔽和防护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辐射安全防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3.2布局合理性分析

1、本项目DSA机房位于大楼门诊部五楼南侧空置房间,整个五楼为手术室集中布置区,功能单一,人流量少。机房西南侧为控制室和设备间;西北侧为洁净走廊;东侧为污物通道;机房楼上为空调房,不上人,楼下为置管室。机房和配套房间集中布置,并限制无关人员进入,人流少,降低了公众受到照射的可能性,且周围无环境制约因素。

2、DSA机房所在楼层均为手术室及配套房间,该布局既方便病人手术治疗又便于医院进行统一管理。

3、机房设置了病人通道、医生通道和污物通道,相互不交叉,病人通道的宽度满足病人手推车辆的通行,方便治疗。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组成部分功能区明确,既能有机联系,又不互相干扰,且避开了人流量较大的门诊区或其它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并同时兼顾了病员就诊的方便性,所以总平面布置是合理的。

3.3与周边环境的相容性分析

项目利用医院内现有完善的水资源供给系统,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医院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并最终排入府河,不会对当地水质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产噪设备为新风系统风机、空调,声级较小,噪声影响很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对周边产生新的环境污染,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

3.4实践正当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更好地满足患者多层次、多方位、高质量和文明便利的就诊需求,提高对疾病的诊治能力。核技术应用项目的开展,可达到一般非放射性诊治方法所不能及的诊断及治疗效果,是其它项目无法替代的,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拯救生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该项目的实践是必要的。

本项目产生的辐射给职业人员、公众及社会带来的利益足以弥补其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该核技术应用实践具有正当性。符合辐射防护“实践的正当性”原则。

四、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情况

1、四川省建筑医院新院区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批复文号为“成环建评[2016]42号”(见附件7),医院已建设完毕并正常运营,本项目依托的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间等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四川省建筑医院已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川环辐证[25613]),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Ⅲ类射线装置,有效期至2021年9月13日。

3、四川省建筑医院现有4台射线装置。经现场踏勘,各辐射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有环境遗留问题。同时,经建设单位证实,四川省建筑医院开展放射性诊疗以来,未发生过辐射安全事故(见附件5)。医院现有辐射工作场所情况见表1-5。

表1-5 四川省建筑医院原有放射性工作场所一览表


装置名称

规格型号


额定电压
 

额定电流
 

活动种类

工作场所

环评审批情况

1

全身X射线计算机体层螺旋扫描装置(CT)

SOMATOM Spirit

130 kV

180 mA

使用

金牛区解放路二段2号放射科CT室

已上证

2

数字化医用诊断X射线成像系统(DR)

EX5000S-DDR

150kV

640mA

使用

金牛区解放路二段2号放射科DR室

已上证

3

移动式C型臂高频X射线机

JZ06-1

120kV

100mA

使用

金牛区解放路二段2号手术室

已上证

4

车载CR

CR30-X

120kv

200mA

使用

金牛区解放路二段2号体检车

已上证

4、四川省建筑医院现有辐射工作人员5名,每名工作人员均配有个人剂量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2020年2月~2020年11月全院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在0.017~0.216mSv之间,低于职业人员5mSv/年的管理限值。医院的个人剂量报告及个人剂量超干预值调查报告见附件6。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医院应加强管理,加强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安全防护培训。辐射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带保管个人剂量计,做好个人防护。

5、四川省建筑医院现有辐射工作人员5人,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4名(利旧),均参加了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学习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现医院辐射安全管理情况如下:

(1)现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未发生变更,地址变更为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东路9号;

(2)辐射安全许可证所规定的活动种类和范围未发生改变;

(3)放射防护与设施运行、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落实、辐射应急处理措施均满足相应规定要求。

(4)医院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年度监测和个人剂量检测;

(5)医院自从事辐射诊疗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没有发生过辐射安全事故(见附件5);

7、原有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已建立了完善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不同的工作场所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制度按规定上墙,满足设备运行辐射安全管理的需要,合理可行,并执行较好,建设单位自开展放射诊疗以来,未发生过辐射安全事件或者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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