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耗材配送服务
发布时间:
2023-11-14 09:20
招标公告
四川省建筑医院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商家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四川省建筑医院骨科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内容:四川省建筑医院2023年至2025年骨科耗材配送服务(具体耗材清单见产品及样品清单)。
四、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产品及样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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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名 |
适用范围 |
规格 |
型号 |
挂网情况 |
价格(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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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锁定金属接骨板(股骨)(近端/干部/远端)、 |
股骨骨折内固定 |
孔数从4---16递增(左 右) |
标准型 |
是 |
959.85 |
*提供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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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锁定金属接骨板(胫骨)(近端/干部/远端) |
胫骨骨折内固定 |
孔数从4---14递增(左 右) |
标准型 |
是 |
987.25 |
*提供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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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锁定金属接骨板(足部)(前足/中足/后足) |
足部骨折内固定 |
孔数从4---14递增(左 右) |
T型,X型,Y型等多种型号 |
是 |
92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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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锁定金属接骨板(尺骨)(近端/干部/远端) |
尺骨骨折内固定 |
孔数从4---12递增(左 右) |
标准型 |
是 |
98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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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锁定金属接骨板(跟骨) |
跟骨骨折内固定 |
孔数从8---23递增(左 右) |
标准型 |
是 |
9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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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锁定金属接骨板(腓骨骨)(近端/干部/远端) |
腓骨骨折内固定 |
孔数从4---12递增(左 右 |
标准型 |
是 |
88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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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锁定金属接骨板(肱骨)(近端/干部/远端 |
肱骨骨折内固定 |
孔数从3---16递增(左 右 |
标准型 |
是 |
93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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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锁定金属接骨板(骨盆)(直型/弧形/耻骨型 |
骨盆骨折内固定 |
孔数从4---16递增(左 右 |
标准型 |
是 |
99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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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锁定金属接骨板(锁骨)(近端/干部/远端 |
锁骨骨折内固定 |
孔数从4---12递增(左 右 |
标准型 |
是 |
88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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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锁定金属接骨板(桡骨骨)(近端/干部/远端 |
桡骨骨折内固定 |
孔数从4---12递增(左 右 |
标准型 |
是 |
93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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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锁定金属接骨板(手部接骨板)(腕骨/掌骨/指骨 |
手部骨折内固定 |
孔数从3---8递增(左 右 |
标准型 |
是 |
91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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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锁定金属接骨板(通用接骨板)(直型/狐型/异形 |
四肢各骨骨折内固定 |
孔数从3--8递增 |
标准型 |
是 |
9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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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空心螺钉 |
各类骨折骨块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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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166.32 |
*提供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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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人工关节类(臼衬) |
人工髋关节假体置换 |
36/48 28/38 |
36/48 28/38 |
是 |
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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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人工关节类(髋臼杯) |
人工髋关节假体置换 |
42/36 48/40 |
42/36 48/40 |
是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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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人工关节类(紧固螺钉) |
人工髋关节假体置换 |
HB6.3*35 |
HB6.3*35 |
是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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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人工关节类(陶瓷臼衬) |
人工髋关节假体置换 |
32/40 36/52 |
32/40 36/52 |
是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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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人工关节类(陶瓷球头) |
人工髋关节假体置换 |
28L |
28L |
是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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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人工关节类(股骨髁)(PS) |
人工膝关节假体置换 |
1--56/50R |
PS |
是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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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人工关节类(半月板)(PS--G) |
人工膝关节假体置换 |
CD--61/40--10 AB--54/36--10 |
PS |
是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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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人工关节类(胫骨托)(固定型) |
人工膝关节假体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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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型 |
是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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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人工关节类(髌骨)(固定型 |
人工膝关节假体置换 |
L--35/9 |
固定型 |
是 |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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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人工关节类(股骨柄) |
人工髋关节假体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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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159 |
是 |
3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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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胸腰椎后路开放钉棒固定融合系统 (胸腰椎后路钉棒系统)(连接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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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腰椎骨折及滑脱,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等手术胸腰椎固定 |
Ø60*40---500 Ø50*40--500 |
Ø60*40---500 Ø50*40--50 |
是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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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胸腰椎后路开放钉棒固定融合系统 (胸腰椎后路钉棒系统)(U型弓椎根钉)(长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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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腰椎骨折及滑脱,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等手术胸腰椎固定 |
Ø6.5*35--55mm |
Ø6.5*35--55mm |
是 |
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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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胸腰椎后路开放钉棒固定融合系统 (胸腰椎后路钉棒系统)(U型弓椎根钉)(长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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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腰椎骨折及滑脱,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等手术胸腰椎固定 |
Ø6.0*35--55mm |
Ø6.0*35--55mm |
是 |
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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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胸腰椎后路开放钉棒固定融合系统 (胸腰椎后路钉棒系统)(连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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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腰椎骨折及滑脱,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等手术胸腰椎固定 |
Ø3.0*50---120mm |
Ø3.0*50---120mm |
是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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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胸腰椎后路开放钉棒固定融合系统 (胸腰椎后路钉棒系统)(万向椎弓根钉)(长尾) |
胸腰椎骨折及滑脱,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等手术胸腰椎固定 |
Ø6.5*35--55 Ø6.0*35--55 |
Ø6.5*35--55 Ø6.0*35--55 |
是 |
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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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 |
用于骨缺损的修复 |
长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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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质骨条 |
是 |
3185.50 |
*提供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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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金属缆索内固定系统(缆索) |
骨折复位后骨块固定 |
Ø1.0/1.3 |
Ø1.0/1.3 |
是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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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金属缆索内固定系统(锁紧扣) |
骨折复位后骨块固定 |
Ø1.0/1.3 |
Ø1.0/1.3 |
是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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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骨针类 |
骨折复位后骨块固定 |
Ø0.8/1.0/1.2/1.5/ 2.0/2.5/3.0/4.5 |
Ø0.8/1.0/1.2/1.5/ 2.0/2.5/3.0/4.5 |
是 |
1200 |
*提供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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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外固定架类(组合式外固定架)(分体式外固定架)(针杆夹) |
四肢骨折的外固定治疗 |
10孔,4孔,5孔 |
针杆夹 |
是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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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外固定架类(组合式外固定架) (分体式外固定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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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骨折的外固定治疗 |
Ø11/8/5 |
针杆夹 |
是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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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外固定架类(组合式外固定架)(分体式外固定架) (杆杆夹 |
四肢骨折的外固定治疗 |
Ø11/5/8 |
杆杆夹 |
是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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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外固定架类(组合式外固定架)(分体式外固定架) (直杆) |
四肢骨折的外固定治疗 |
Ø11/5/8 |
直杆 |
是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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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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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名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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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锁定金属接骨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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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质要求,符合GB/T13810标准的TC4钛合金材料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表面经阳极氧化处理。 2.力学性能,钛合金材料硬度不低于260HV29,满足临床要求。 3.配套器械标准,满足临床要求。 4.能够满足急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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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骨针类 |
1.材质要求,符合GB/T13810标准的TC4钛合金材料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表面经阳极氧化处理。 2.力学性能,钛合金材料硬度不低于260HV29,满足临床要求。 3.配套器械标准,满足临床要求。 4.能够满足急诊要求。 5.无菌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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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胸腰椎后路开放钉棒固定融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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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质要求,符合GB/T13810标准钛合金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表面经阳极氧化处理。 2.力学性能,钛合金材料硬度不低于260HV29,满足临床要求。 3.配套器械标准,满足临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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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属缆索内固定系统 |
1.产品型号/规格,产品包括缆索和缆索扣,型号规格有1.0,1.3直径 ,长度大于400毫米。满足临床要求。 2.材质要求,符合GB/T,13810标准钛合金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表面经阳极氧化处理。 3.力学性能,钛合金材料硬度不低于260HV29,满足临床要求。 4.配套器械标准,满足临床要求。 5.能够满足急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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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空心螺钉 |
1.产品型号/规格,包括直径3. 5,4.5 ,6.5,7.3毫米,其中直径3.5,4.5毫米型号长度从20—60毫米,直径6.5,7.3型号长度55——110毫米。 2.材质要求,符合GB/T,13810标准钛合金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表面经阳极氧化处理。 3.力学性能,钛合金材料硬度不低于260HV29,满足临床要求。 4.配套器械标准,满足临床要求。 5.能够满足急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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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 |
1.产品为冷冻干燥同种异体骨, 2.产品经过锯裁,清洗,脱脂,脱蛋白,漂洗,冻干及包装工艺加工。 3.产品成分为人体皮质骨,松质骨。 4.产品为灭菌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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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外固定架类 |
1.外固定架组件为铝合金,不绣钢,碳纤维或钛合金材料制作。 2.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外固定架表面光滑,洁净,不得有锋棱,毛刺,凹陷及裂纹。 4.外固定架转动部件应活动自如,无卡塞,调节装置应调节自如,锁紧装置应锁紧可靠,无松动,各部件螺纹配合性能应良好,不得有缺扣乱扣现象,保证互换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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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工关节类 |
1.材料:股骨头,柄分别采用钛合金、钴铬钼合金材料制造符合国家要求。髋臼衬采用无毒超高分子聚乙烯制造或陶瓷制造符合国家要求,采用陶瓷材质的球头材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金属杯采用钛合金(与钛合金、钴铬钼合金股骨头柄配合)材料制造符合国家要求股骨髁采用钛合金符合国家要去,衬垫采用无毒超高分子聚乙烯制造,胫骨托采用钛合金。材料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2.产品为灭菌包装。 3.配套器械工具标准化,便于操作。 |
(三)、样品要求:
- 本项目送样清单:
本章第一部分标注*的产品需投标人提供样品。所供货物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不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二.递交样品要求:
1.送样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样品的接收、保管、编号和退还:样品由医院设备科负责统一接收、保管、编号和退还。
3.基本要求:
1)供应商的样品制作、搬运、安装、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自备样品封样的纸箱和封箱带等所需物品。
2)送达样品时,必须提供样品清单,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样品名称及数量与所投样品摆放在一起。
3)退还:样品退还时间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具体时间以医院设备科电话通知时间为准)。样品必须是盲样,在样品包装及样品上均不能出现任何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等字样及图案。固有信息必须有效遮挡。未按规定提供样品或样品不齐不得分。采购人对供应商所递交样品的包装和污损或损害不负任何责任。未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医院设备科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样品。5个工作日后不取回样品,则视为自动放弃样品的所有权,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样品。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和结算方式:服务期限三年,实际成交以单价和实际发生的数量滚动结算。(实质性要求)
2.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产品须提供原装正品。(实质性要求)
3.产品须提供原装正品。(实质性要求)
4.产品在使用前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免费更换,或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产品应进行退还,造成采购方损失的由供应商进行赔偿;若使用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货商应于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相关事宜;其他质量问题在采购合同中约束。
5.如遇集中采购、政府带量采购等国家相关政策变化或或采购人制度管理变更需要发生调整,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执行最新的政策和要求。(实质性要求)
6.中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关于耗材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质性要求)
7.配送产品到达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将对配送产品的相关国家强制要求的证书资质(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票据、质量合格证明、有效期、包装、中文说明书、订单数量等资料及信息进行查验,对查验不符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实质性要求)
8.其它说明(实质性要求)
8.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在临床使用中效果欠佳,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同类产品。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采购人所有使用的医用耗材、消耗品的品牌以及包装规格。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书面说明。
8.2.如遇上级主管单位或国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调整涉及产品采购方式,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无条件执行,相关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的报价已对相关风险进行考虑。
8.3.按包件投标,每一个包件的产品必须全部投标。
8.4.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因自身原因造成采购合同终止,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在配送时效周期内可由下一中标候选人顺延递补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8.5.本项目挂网产品最高单价限价仅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承诺本次报出的价格为可执行的挂网价。挂网产品价格以“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实际成交月份的上一个月的全省最低价执行。非挂网产品以报价单价执行。
9.其余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实质性要求)
六、评分表
评 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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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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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25% |
2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25 |
经济类评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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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样品25% |
25分 |
提供评标样品的完整性和样品质量、外观、制作材料、性能等综合评定,综合评定最佳(可以并列)得25分。 注:1.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不齐全的,每少一个样品扣5分。 注:2.由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的质量、外观、材料、性能等进行综合评定每个样品1-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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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指标和配置33% |
33分 |
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3分;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每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
根据投标应答情况进行评分; 招标参数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提供产品彩页资料或检测报告或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等证明材料。 技术类评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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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保5% |
5分 |
具有完善服务体系得5分;一般服务体系得2分;较差服务体系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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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业绩6% |
6分 |
2019年至今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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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售后服务4% |
4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故障响应时间、质保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后期培训方案等)对本项目的响应程度进行比较评分: 优秀: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要求得4分; 较好:项目售后服务方案满足项目要求得 2分; 一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1分; 差或不提供不得分。 |
以投标文件为准 技术类评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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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以投标文件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
注: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
6.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7.具有投标货物的销售资质,售后服务体系完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均需提供下列证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收原件;
2.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收加盖投标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以上证书验原件收加盖投标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
九、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四川省建筑医院设备科办公室
2.联系人:韩老师 13668247425
3.截止时间:2023年 11月20日下午5点。
十、报名资料审核
1.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与本次竞标。
2.投标文件的格式:1.装订成册(1正4副)。
2.密封盖章。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四川省建筑医院六楼会议室
3.联系人:韩老师 13668247425
附件:合同主要条款
四川省建筑医院
2023年 11月14日
第八章采购合同(草案)
(以下仅为范本格式,具体合同内容由中标人与采购人按遴选文件、投标文件等相关内容、要求拟定)
甲方:四川省建筑医院
乙方:
经甲方公开招标(邀标、比选、谈判、议定),乙方作为中标(选)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与甲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产地、规格等,详见附件《产品报价单》(加盖鲜章)。
第二条 产品的证件要求
2.1乙方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厂家及经销商的各种资质材料(如:营业执照、经营企业许可证、制造许可表、产品注册证、授权书及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并且所有材料必须加盖乙方单位的红色鲜章方视为有效。
2.2乙方提供的各种证件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资质文件发生变动,乙方须在3日内提供变更后的相关资质交甲方物资部存档。
第三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
3.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的合法性,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标识清楚、权属清楚、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还应有每批次检验报告;进口产品依法还须具备产品合法性及质量合格证明等纸质文书),杜绝“证照不全、假冒、伪劣、过期、失效、淘汰或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医院,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剩余有效期应大于半年(即:6个月)。
3.2除甲方有特殊要求外,乙方所配送的产品的计量、数量单位应该使用国家通用的计量、数量单位。
3.3交货时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须负责免费在合同约定的送货期限内完成更换。交货时间不顺延。使用时,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负责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更换,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补足。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
3.4乙方提供的产品进入甲方后,应接受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或检查。由此发生的证照、标识或产品质量问题的罚没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3.5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除生产厂家或管理部门对包装有特殊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产品合格证,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出的特殊要求;产品包装上必须附有以下所列各项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注册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编号;产品生产日期或批(编)号;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有效期限;依据产品特点应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它相关内容;提供必要的开箱或分装用具。因包装内数量短缺或因包装破损者或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的,乙方应负责补充或调换。
3.6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不良反应,未确定责任前,由乙方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对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或甲方因此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影响或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3.7严格遵守甲方的采购、入库及财务管理制度,乙方业务人员按规定到物资部办理进货等相关手续。
3.8质保期即为耗材有效期。
第四条 供货价格
4.1根据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甲方在购买乙方产品时,乙方承诺按谈判价格(见附件:《产品报价单》)优惠供货,并保证同质产品不会有其他交易价格低于本合同成交价的情况出现。如一旦发现有低于本合同成交价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采购乙方产品的权利。
4.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属四川省卫计委药械平台挂网产品,除按四川省卫计委药械平台相关规定执行外,供货时,若该产品谈判价(见附件:《产品报价单》)低于省卫计委药械平台公布的上月最低价时,该产品供货价按谈判价执行;若该产品谈判价高于省卫计委药械平台公布的上月最低价,该产品供货价按平台公布的上月该产品最低价执行。
4.3产品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入库、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在合同期内,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变动。
4.4非挂网产品一旦进入平台挂网采购,供应商应主动申报,如果挂网价低于本次采购价,采购人有权按挂网价格进行结算支付,若供应商拒不执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如果挂网价高于本次采购价,则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产品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
4.5合同签订的产品清单只包括了部份常用规格,成交后根据临床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同一产品其他规格的(同一注册证或备案表下的产品),挂网产品执行“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实际成交月份的上一个月的全省最低价,非挂网产品新增规格按照经甲方认可的成都市同等级医院三家询价的最低价执行,若无该产品的价格,则按照甲方与乙方进行议价的结果执行。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验收
5.1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后,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或双方约定时间)按计划送货到医院仓库或指定位置,急救产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产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个工作日;做到货、票及产品合格证和该批次检验报告同行,并有责任配合院方医疗物资管理人员做好入库验货工作,核对实物与计划相符、实物与票据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补齐或换货。
5.2货到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乙方在产品送达当日必须开具发票,特殊情况(如手术室、介入手术室用产品)最迟三日内开具发票(节假日顺延),发票所开产品名称必须与产品注册证上名称一致,否则不予收货,并且不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
(2)验收标准:按国家及甲方规定的要求及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有短装、破损、变质、近效期产品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补充和更换要求后在原定送货期内按照甲方要求处理。如验收书面文件上由经办人个人直接签署的,甲乙双方应以书面授权的方式对验收人员身份予以确认,否则,所有的验收个人签字不具备法律效力。由此产生的交货期限延误与有关费用及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之要求处理,视为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相关凭证资料,甲方进行按月核算后,按医院相关流程付款。
第七条 产品更换
产品临近失效期,甲方提前三个月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须在产品失效前一个月更换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间内更换合格的产品给甲方,交货期限不顺延。如由此导致交货延迟的,视作乙方不能交付产品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8.2”条规定由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8.2乙方不能交付产品或逾期交付产品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产品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七 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则应按照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乙方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本合同规定的资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
8.3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产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产品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回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4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国家、医院及本合同约定的所有相关证件并保证证件均在有效期;乙方须定期检查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存档资质,发现过期须及时更换新资质。若甲方发现乙方未更换过期资质:将立即停止乙方供货;再次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因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5乙方因上述违约行为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足额,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8.6甲方有权在任何一笔费用中优先扣除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
第九条 培训
乙方应按甲方需要在甲方指定地点为甲方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第十条 合同效期
10.1本合同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则合同解除和终止:
11.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1.2如乙方所供产品因产品质量、擅自变更价格、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违反廉洁约定等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遭受经济及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1.3如遇国家、地方政策性变动或医院试剂、物资、耗材管理改革,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再继续履行,此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2.3《销售承诺书·反商业贿赂廉洁承诺书》《产品报价单》(加盖公章)系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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